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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中科大陈廷柱教授来校作大学章程建设专题报告
2015-08-24 16:14  

2014年10月16日,华中科技大学陈廷柱教授应邀来校作了题为《法治、自治、共治———理解和制定大学章程的关键问题分析》的报告。

院长助理林宪杰主持报告会。院中层干部,民主党派代表,教师和学生代表聆听了报告。

陈廷柱从法治、自治、共治三个方面,阐述了大学章程的重要性、实质精髓和关键要点。他认为,法治是大学自治的前提,制定大学章程是落实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。学校要以大学章程为依据,处理好学校内部横向、纵向分权,既要明确举办者的权利,同时也要明确学校对外的义务和办学规则,形成有特色的内部治理结构。最后,陈廷柱结合自己参与研制大学章程的经验体会,建议学校“积极对待、立足现实、把握趋势、有所作为”,认真制订大学章程,促进学校走向法治、自治与共治。

报告会后,陈廷柱与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进行了座谈,座谈会由学校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赵汝坤主持,学校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黄济民参加会议。

赵汝坤指出,学校章程制订工作时间紧,任务重,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制定出符合我校实际的高质量章程,促进学校早日建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,提升学校制度文明水平。

根据省教育厅要求,我校章程须在2014年11月前呈报核准。目前,学校章程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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