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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24日,我校章程(征求意见稿)在校园网公开征求意见建议。
2015-09-09 11:06  

 

我校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专题会议讨论通过《菏泽学院章程(草案)》

   11月28日至12月1日,菏泽学院第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专题会议召开。会议听取并审议了《菏泽学院章程(草案)》及其制定情况说明。220名正式代表参加会议。校领导张存金、王焕良、赵普、赵汝坤、孟令美、黄济民、刘兴坦、刘书银出席会议并参加各代表团分组讨论。

   代表们充分履行职责,认真行使权利,积极建言献策,对关系学校发展定位、办学方向、培养目标、管理体制、师生权利等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。同时,代表们就修改和完善《菏泽学院章程(草案)》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,体现了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。

   会议认为,《菏泽学院章程(草案)》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体现了依法办学、自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社会参与的原则,符合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,明晰了党委、行政职责范围及其相互关系,载明了系(院)的办学地位及其内部制度,界定了学校、教职工、学生的权利义务及其相互关系,突出了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保护。《菏泽学院章程(草案)》是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参与、凝聚共识、集思广益的重要成果,为学校形成高效有序、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确定了原则和方向。

   会议建议,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要认真梳理和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进一步修改完善。

   会议号召,全体教职工要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,立足本职岗位,积极学习宣传章程,严格遵循运用章程,自觉维护章程。进一步振奋精神,开拓进取,以实际行动不断推进学校改革发展。建立和完善依法办学、自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社会参与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,为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而努力奋斗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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