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菏泽学院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经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,教育厅核准,自2015年11月9日正式生效。为便于广大师生全面了解《章程》,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制度体系的通知》(鲁教法函﹝2016﹞3号)要求,特作如下解读。
一、《章程》的主要内容
《章程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,9495字。序言主要阐述学校历史沿革和发展愿景。正文共八章九十一条。
第一章,总则。明确制定章程的法律依据,学校的名称、住所地、法律性质、办学宗旨等。
第二章,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。规定了学校根本任务、基本功能、学科门类设置、教育层次和教育形式等,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在学校的具体化。
第三章,学校成员。包括学生和教职工两节,分别规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、各自的权利与义务,凸显了“以人为本”的办学理念和学生、教师“双主体”的地位。
第四章,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。包括党委、校长、学术管理机构、民主管理机构和教学科研机构等五节,规定了学校的基本制度,确立了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,阐明了“党委领导、校长负责、教授治学、民主管理”的内涵,载明了学术管理机构、教学科研机构的地位、职能和运行制度,体现了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改革方向。
第五章,经费、资产与后勤。规定了学校经费来源渠道、资产属性、管理制度和后勤服务。
第六章,学校与社会。明确了学校与政府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关系,明确了学校校友会、理事会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职责。
第七章,学校标识。明确了校色、校徽、校旗、校花、校歌和纪念日。
第八章,附则。明确了章程的地位,规定了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。
二、《章程》的制定过程
启动阶段(2012年5月-2014年6月)。学校成立了章程制定领导小组,制定了工作方案,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“章程制定”研讨班、专题培训班,学习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。同时,分解任务,开展校内调研,明确重点和难点,形成了《章程(初稿)》。
修改阶段(2014年7-10月)。章程起草小组外出学习考察大学章程建设先进经验,组织师生代表广泛参与,邀请校外专家指导,数易其稿,形成了《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。
征询阶段(2014年11月)。在学校校园网公布《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征求意见建议,各单位组织讨论,召开了学生代表、教工代表、民主党派和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座谈会,认真修改完善,形成了《章程(草案)》。召开学校第三届一次教代会专题会议讨论《章程(草案)》,形成《章程(审议稿)》。
审定阶段(2014年12月)。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,听取了章程起草说明、意见建议征求及采纳情况,审议了章程,同意提交党委会审定。经由校长办公会审议、学校党委会审定,形成了《章程(核准稿)》。
核准阶段(2014年12月—2015年11月)。学校于2014年12月7日将《章程(核准稿)》上报山东省教育厅。根据教育厅复核意见,我校对章程进行了完善,经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,教育厅核准,于2015年11月9日正式生效。
三、《章程》的编制原则
坚持法治。遵守法律原则与规定,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,以上位法为依据,依法依规编制。
推进改革。通过制定章程,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,推进治理体系改革,提高治理能力,推动学校发展。
彰显特色。突出学校办学定位、服务面向和办学特色,制定符合学校实际、适应学校发展、具有自身特色的章程。
发扬民主。广泛发动,大力吸引师生员工参与;畅通民意,积极采纳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;专业保证,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积极作用。
周延简便。本章程注重结构的整体性和内容的系统性,将学校正在做、能够做和应当做的事项规定下来,确保了章程的针对强和可行性。
四、《章程》的主要依据
学校在章程制定过程中,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及程序,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。学校章程依据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主要包括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《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(试行)》《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》等。
五、《章程》的特点
突出学校中心工作。大学以育人为根本,以文化传承和知识创新为使命,故章程强调了学校以育人为宗旨,以教学、科研、服务为工作重点。
夯实师生主体地位。章程载明,“学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。”“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,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居于主导地位。”同时,对于师生的权利与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。
规范学术治理体系。坚持教授治学,尊重学术自由,突出了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,具体化了学术委员会的职权,规范了校内学术组织机构体系。
强化内部运行机制。在坚持“党委领导、校长负责、教授治学、民主管理”的框架下,健全了校内治理结构,规范了学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、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运行机制,为学校制度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着眼学校发展改革。为学校实行两级管理考虑,结合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精神和学校发展需要,章程对教学科研机构专节表述,对其职责、运行等做出了明确规定,为实行二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六、《章程》的贯彻落实
习近平同志指出,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为落实好《章程》,学校将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:一是开展章程学习宣传活动,在广大师生中营造依法办学、照章办事的良好氛围,进而保障学校管理的制度化、民主化和科学化;二是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清理、修订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系统完备、科学合理的学校制度体系;三是积极探索大学章程执行落实的有效机制,推动内部治理结构改革,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,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不断提高依法治校、依章程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;四是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,积极推进转型发展,深化改革,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。